英文全称:Investment Undertaking Exit Tax
中文名称:基金退出税
对爱尔兰基金及等同境外基金的分配和处置收益单独征收的税,自 2026 年起个人通常适用 38%,且不适用 CGT 年度免税额。
爱尔兰注册基金,以及与之等同的欧盟、EEA 或合格协定国基金(涵盖多数 UCITS ETF),不走 33% CGT,而走这套独立的退出税制度。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个人的应税分配、实际处置收益以及每满八年的视同处置收益通常按 38% 征税,通常不加 USC 或 PRSI。三条最容易踩坑的限制:不能使用 €1,270 年度免税额;通常不能用普通股票的资本亏损去抵减;交易所交易的 ETF 通常不会由券商代扣,必须自行申报。判断某只 ETF 是否适用,要看它的 ISIN、注册地、法律形式和基金文件,不能凭交易所或交易币种推断。
爱尔兰基金在基金层面通常免税,税负被推迟到投资者取得分配或处置份额的退出环节,因此需要一套与 CGT 平行的征收机制。
| 什么时候收取 | 取得应税分配、实际处置基金份额,或持有满八年触发视同处置时 |
| 谁收取 | 爱尔兰基金由基金或其代理代扣;境外 ETF 通常由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 |
| 适用平台 | 全部平台 |
| 只适用于美国 | 否 |
| 适用于欧洲 | 是 |
| 买入收费 | 否 |
| 卖出收费 | 是 |
| 如何计算 | (分配金额或处置收益)× 38% |
以 €10,000 买入一只爱尔兰注册的 UCITS ETF,若干年后以 €16,000 卖出:收益 €6,000 按 38% 计约 €2,280,且不能扣除 €1,270 年度免税额。同样金额若是直接持有的普通股票,按 33% 并扣除免税额后约为 €1,56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