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文全称:Badges of Trade
中文名称:交易标志
Revenue 用来判断某项活动属于投资还是经营性交易业务的一组事实特征,结论决定按 CGT 还是按所得税课税。
这套标准考察购买目的、持有时间、重复性、组织程度、是否依赖融资和杠杆、是否以商业方式持续经营等因素,是综合认定而非按交易次数一刀切。若整体活动被认定构成 trade,净利润改按所得税 20%/40% 加 USC 和 PRSI 计算,亏损也改用交易亏损规则,税负结构与 33% CGT 完全不同。频繁交易本身不会自动变成交易业务,但会提高被这样认定的风险;反过来,也不应仅因为交易频繁就主动去注册某种自雇身份。
税法需要区分偶发的资产处置与以营利为目的持续经营的商业活动,两者适用完全不同的课税规则。
| 什么时候收取 | 非费用,不适用 |
| 谁收取 | 不适用(属认定标准) |
| 适用平台 | 全部平台 |
| 只适用于美国 | 否 |
| 适用于欧洲 | 是 |
| 买入收费 | 不适用 |
| 卖出收费 | 不适用 |
| 如何计算 | 综合事实认定,无固定公式 |
以自有资金每年买卖几十次股票、以长期持有为主,通常仍属资本投资适用 33% CGT;而以杠杆、系统化策略持续高频周转并以交易为主要收入来源,则可能被认定为 trade,改按所得税加 USC、PRSI 课税。